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

自僱人士 強積金 MPF


強積金計劃
自僱人士

重要事項
永明彩虹強積金計劃是一項強制性公積金計劃(「本計劃」)。
投資涉及風險,並不是在本計劃下的所有投資選擇都適合於所有人。投資回報並不受保證,閣下的投資/累算權益可能要承受重大的損失。
閣下在作出任何投資選擇前,應先考慮個人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財務狀況。在選擇基金時,如閣下對某基金是否適合自己存有疑問(包括是否符合閣下的投資目標),閣下應尋求財務及/或專業意見,並須考慮個人情況而作出最適合自己的基金選擇。
永明首域強積金保守基金並不提供償還本金的保證。強積金保守基金的收費可(一)透過扣除資產淨值收取;或(二)透過扣除成員帳戶中的單位收取。本基金採用方式(一)收費,故所列之單位價格/資產淨值/基金表現已反映收費之影響。
若閣下並無作出任何投資選擇,則閣下對此計劃作出的供款及/或轉移至此計劃的權益將投資於永明首域強積金平穩基金。
請不要只依賴本網站的資料而投資,並應細閱有關的主要推銷刊物。

自僱人士的定義是甚麼?
您有甚麼責任?
如您的生意虧損,還須要繳付供款嗎?
當您在終止自僱時應該怎樣處理?
給予自僱人士的貼士

自僱人士的定義是甚麼?

在強積金制度下,如果您的年齡是18歲至64歲,並非受僱於任何人士或公司,而是以非僱員身份提供服務或商品來賺取收入,不論您是一名獨立經營者或是生意合夥人,均屬自僱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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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有甚麼責任?
參加強積金計劃
當您成為自僱人士的首60天內,您應該選擇及參加一個適合自己的強積金計劃
選擇您的供款方式及申報有關入息
您必須通知受託人您所選擇的供款方式(按月供款或按年供款),以及在每個計劃的財政年度申報有關入息,以作強制性供款
繳交供款
您應該根據下表計算強制性供款,並在每個供款期終結前向受託人繳付供款


有關入息(港元)

強制性供款 (港元)


  • 您應該根據下表計算強制性供款,並在每個供款期終結前向受託人繳付供款
有關入息(港元)
強制性供款 (港元)
每年
平均每月
<78,000
<6,500
無須供款
78,000 - 300,000
6,500 - 25,000
有關入息的5%
>300,000
>25,000
每年15,000或
每月1,250


如您的生意虧損,還須要繳付供款嗎?

如您的生意出現虧損,您應該向受託人提供証明及要求暫停供款,直至您的有關入息達至最低有關入息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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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您在終止自僱時應該怎樣處理?

當您不再是自僱人士,您須要在下一個供款日或以前通知受託人終止自僱的日期。此外,您須要為最後一個供款期作供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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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予自僱人士的貼士

當您終止自僱時,您有三個方法處理在原有計劃的強積金帳戶,您可以:


自行選擇強積金計劃開設個人帳戶,並把強積金累算權益轉移至該帳戶繼續投資;


保留強積金累算權益在原有強積金計劃的個人帳戶繼續投資;


把強積金累算權益轉移至新僱主所提供的強積金計劃之供款帳戶